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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惠州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190038号的答复
时间:2019-12-05 16:00:00 来源:惠州市教育局

谢拓芬代表:

您提出的开云(中国)解决中小学校建设问题的建议》(建议第20190038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市中心区中小学校建设编制了《惠州市惠城区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2)》,规划五年内惠城区新建学校27所、改扩学校7所,新增小学学位41290个、初中学位15300个。目前,惠城区正在新建第十六小学、第二十五小学、第四十六学校、第十一小学(南校区)、第四十二学校、第二十八小学、第三十一小学等7所学校,正在改扩建德威学校(二期)、河南岸中学、第五中学、南坛小学鼎峰分校(二期项目一期工程)等4所学校。这11个项目竣工后将新增小学学位11940个,初中学位1500个。同时,市政府于2018年新建了惠州中学用于办高中,随着该校后期工程的完工,在2018年停办市中心区5所高中、置换出初中学位1500个的基础上,将再置换出初中学位3000个。在市中心区学校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如您所指出的中心区的中小学一直以来都是由惠城区作为主导建设……过大的财政占比”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参考您的建议和会办单位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深入推进解决市中心区中小学校建设问题

一、出台《惠州市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为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规范和加强住宅项目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设施建设管理,市自然资源局日前组织编制了《惠州市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草案)》,2019年6月13日起在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下一步待走完其它制文程序后将正式印发。我们还抓好《惠州市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加强教育设施供地保障,根据城市规划,依法依规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二、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论证市区两级财政对市中心区中小学校建设资金分担问题。

根据我市对县(区)义务教育经费的补助机制,市财政对农村、城镇免费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建档立卡学生等均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2018年市财政对各县(区)的教育转移支付补助达到2.14亿元。市财政在制定市对惠城区财政体制改革方案时,贯彻了“确保惠城区既得利益”和“财权与事权统一,财随事转,合理划分和适当调整相关事权”的原则。在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市对城区有更大的倾斜,形成既有利于市与区利益共享、又有利于促进城区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目前,市级财政对惠城区政府建设学校采取奖补的方式补助标准为:公办小学每所补助500万元,公办初中每所补助800万元,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每所补助1000万元。下一步,将摸清市中心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情况,根据教育法、教育规划和教育事权的划分,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论证市区两级财政对市中心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资金分担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惠州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文胜,228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