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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19〕52号 对惠州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原议案第20190019号的答复
时间:2019-12-06 11:13:52 来源:惠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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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19〕52

 

对惠州市十二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

(原议案第20190019号)的答复

 

邱新造代表

你们提出的《开云(中国)加快我市学前教育体系改革规范发展的议案》议案转建议第20190019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与支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学前教育工作,近年来,将学前教育相关服务和保障项目列入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予以保障。我市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推进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发展,通过实施“发展第一、二、三期学前教育计划”等措施,不断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全市幼儿园办园水平和办园质量进一步提高,实现了学前教育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均衡、更持续的发展

一、开云(中国)落实好我市学前教育体系改革规范发展的总体部署问题

我市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列入年度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相关政策,加快推进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目前,各县(区)科学编制《幼儿园专项规划》,制定2018-2022近期规划。我市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设立与管理,严格按《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号)精神开展移交工作,2018年以来,移交小区配套幼儿园超过20所,公益普惠性资源进一步扩大,有效促进了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开云(中国)提高学前教育整体育人水平、每个乡镇有一间公办幼儿园、加大力度稳定民办幼儿教师队伍等问题

一是加强学前教育规划建设。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和管理,大力发展公益性幼儿园等举措,扩大公益性普惠性学位供给。把农村学前教育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推动农村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如博罗县将4000人以上行政村幼儿园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来抓,全县21个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全部完成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二是完善幼儿园监管机制。规范学前教育从业资格管理,加强民办幼儿园保教工作指导,全面提升办园质量。三是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今年我市已建立全市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从2019年起,全市公办幼儿园年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300元,2020年和2021年,全市按每生每年100元的幅度逐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按照全市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给予一致的经费补助。各级财政将按照教育事权的划分,在预算内足额安排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支持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三、开云(中国)统筹解决学前教育用地问题

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体系改革规范发展,统筹解决学前教育用地,我市积极贯彻《惠州市建设用地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惠建用字〔2017〕7号)精神,按会议确定的供地机制落实教育用地的土地供应工作。对新建、扩建的民办学校,根据教育部门对民办学校的性质(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认定情况,采取不同的供地方式。属营利性民办学校一律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若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则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则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政府仅收取划拨土地成本费用,充分满足政府及民间机构的办学需求。

同时,为加强住宅项目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设施建设管理,市自然资源局日前组织编制了《惠州市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草案)》,并从2019年6月13日起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依据城市规划,依法依规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做好我市学前教育用地规划及保障工作。

四、开云(中国)实行幼儿园等级收费,规范收费行为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我省从2016年10月开始,不再对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实施备案管理。我市目前只对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进行审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由办园机构自主制定,实行市场调节。根据市发改局对全市民办幼儿园办学收费和成本的初步调查,我市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成本和收费确实在逐年上涨,给幼儿家长带来较重负担。解决这一问题根本的出路在于加大公益性学位的供给,增加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比例。下一步,市教育局、市发改局也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寻求有效措施,引导民办幼儿园合理制定收费标准,进一步缩小公办园与民办园的收费差距,并督促幼儿园在显著位置进行收费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及各有关部门的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积极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协调编制资源,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优先安排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编制,稳定幼儿教师队伍。

    再次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惠州市教育局 

                             2019819

 

联系人及电话:陈聪226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