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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19〕65号
对惠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在
第20190070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惠州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开云(中国)推进我市教师“县管校聘”工作的建议》(提案第20190070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现根据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我市基础教育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了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工作流程图,建立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机制。推进教育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教育,获全省校园安全管理和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优秀典型案例。“阳光厨房”“智慧厨房”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正积极推进智慧厨房转型升级智慧阳光厨房。二是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全覆盖、教育信息化全覆盖、“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全覆盖。三是全面推进“三全育人”示范校建设。召开了全市学校“三全”育人示范校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组织“三全”育人达标校、示范校核查认定工作,实现了全市30%以上的学校达到“三全”育人达标学校标准及创建30所左右“三全”育人示范校目标。四是全面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印发了《惠州市教育系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承诺宣誓实施方案》,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市开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师承诺宣誓活动。已完成我市省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制定,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在各县(区)全面铺开。继续保障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五是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市教育系统通过召开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与和对广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以及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体化学习,系统性把握,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引领惠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但是,诚如你们所言,我市基础教育“在经费投入、教育用地、学位供给、教师编制和优质均衡等方面还存在短板”。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参考你们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深入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整体提升惠州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助力我市建设国内一流城市。
一、健全财政保障机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近年来,为推进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夯实我市基础教育资源,市财政不断加大对基础教育领域的投入力度。2018年至今,市财政共投入3.61亿元建设惠州中学,学校教师工资纳入市直一类事业单位统一管理,由市财政全额保障。同时,为兼顾我市中职院校的持续发展,市财政近几年对惠州工程职业学院的新建教学楼项目也给予了资金支持。民办教育作为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补充,自2014年起,市财政每年设立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办学校的教学建设。2019年起,市财政将提高我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奖补额度,继续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生均公用经费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经费来源,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2019年,我市正式出台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生均经费补助制度。结合之前出台的小学、初中生均经费制度,我市已构成相对完整的基础教育生均经费制度保障体系。对于统一小学与初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的建议,市财政将认真研究,积极主动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并借鉴周边兄弟地市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财力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市小学与初中生均公用经费的制度保障。
二、强化教育基础设施,保证学位供需平衡
一是科学规划用地,完成了五年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大亚湾区、仲恺区等7个县(区)均已完成《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2)》的编制,留足了教育用地。各县(区)规划2018—2022年共计新建中小学89所、改扩建中小学136所,进一步优化了学校布局。
二是加大政策保障,即将出台《惠州市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的《惠州市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完成了征求意见、公示、专家评估等程序,下一步将报市司法局审查,报市政府审定发文实施。《办法》明确了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的配建条件、资金、标准、流程、责任和产权等规定,将保证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四同步”的具体可操作和可落实。
三是缓解学位紧缺,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改扩建工作。2019年,全市启动新建学校12所,预计年内竣工8所;启动改扩建学校43所,预计年内竣工29所,预计年内新增义务教育学位2.4万个。同时,全面加强农村“两类学校”建设。一方面是全面推进农村教学点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启动教学点督导评估,对办学条件达标的教学点进行认定;对办学条件不达标的教学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开展达标建设。另一方面是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已组织各县(区)编制《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年)》。2020年前,改造一批农村寄宿制学校,将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各类生活卫生设施配齐配足,确保到2020年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要求。
三、统筹城乡师资配置,优化教师管理体制
一是深入实施《惠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通过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加强乡村教师师德诚信建设、大力推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等举措,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基本满足乡村教育优质发展需要。
二是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我市于2015年支持推动仲恺高新区作为教育部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建设,2018年在全市其它6个县(区)全面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实现城乡教育师资的统筹配置和进一步均衡发展,促进了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轮岗,提升了农村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三是多措并举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我市通过调剂编制、定向招聘、落实“三支一扶”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等方式,补充农村学校教师,确保农村学校开齐开足课程。另外,惠城区、惠阳区、龙门县、仲恺高新区等县(区)还实行新招聘教师定期服务农村教育制度。
四是继续贯彻落实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从2013年开始,我市贯彻落实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并建立生活补助增长机制,2018年开始月人均补助从2013年的500元提高至1000元。目前,惠州市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同一县域内的城镇教师,农村教师队伍比较稳定,有些县区还出现了部分城镇教师主动申请到农村学校任教的现象。
五是实施全员培训提升农村学校教师专业素质。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倾斜和支持力度,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协同联动、分级推进,全面推进乡村学校师资专业素质提升。市级通过集中研修、跟岗学习和结对子等方式,先后组织实施乡村学校骨干校长、教学点负责人和教学点教师到市内外教学优质学校跟岗培训,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子网络培训,分类分层乡村学校学科教师集中培训,乡村紧缺学科教师和乡村小学骨干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高培训等骨干培训项目。各县(区)通过网络研修、片区研修和校本研修等方式,每年完成所属乡村学校教师的一轮全员培训。2018年我市在完成15542名乡村教师培训的基础上,积极发挥省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和工作室主持人、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和县(区)学科骨干教师工作室、片区教师发展工作坊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组织开展“送教送培送课”下乡活动53场,进一步提升了乡村学校教师的师德修养、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专业水平及教科研能力,有效促进了城乡师资专业水平的均衡发展。
六是创新应用模式促进农村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近年来,为促进农村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我们不断推动农村学校教育信息技术应用。一方面,我们要求各县(区)、各中心小学积极探索利用信息技术的课堂教学模式变革,切实提高教学效益,扩大优质资源共享面。另一方面,要求各校以应用为先导,通过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针对数字教育资源的专项教学活动,引导和鼓励教师制作、应用数字资源。通过新模式的应用,有效提升了农村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了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缓解了教学点专业课教师不足、师资力量薄弱、学科不配套、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难题。如,仲恺区和惠东县多祝镇利用远程视频互动教学平台,积极探索“网络双师课堂”模式,实现了中心小学和教学点同步授课、同步互动。中心小学的英语、音乐、美术等专业教师再也不用为了给教学点的学生上课而奔波,他们在本校授课的同时,教学点的师生不仅可以共享课堂情况,还可以进行提问互动,而且所有教学内容都可以根据需求随时录制,还能通过网络收看学习,真正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四、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构建基础教育共同体
一是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我市于2019年7月24日下发了《开云(中国)报送推进学区化管理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教基〔2019〕54号)。将以中心学校为主体,因地制宜建立横向连通的学区,由主体学校统一管理学区内教育教学工作,即“四统一”:统一课程设置、统一教学安排、统一教研活动、统一教师管理。落实“县管校聘”“镇管校聘”,打破教师学校所有制,实行区域内紧缺学科教师“一盘棋”使用管理。将学区内的主体学校与其他学校捆绑考核评价,比如某村小教学成绩上不去或发生责任事故,主体学校要负连带责任。同时,要求各县(区)2019年至少建成1个教育集团。
二是建立完善县域内城乡学校支教制度。建立城乡学校“手拉手”常态化对口支援关系,广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努力实现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2019年8月31日前各县区制定《城乡学校对口支教帮扶实施方案》,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三是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直分民办初中学校和农村初中学校机制。我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直分辖区内初中学校的比例已经达到50%,有的达到55%,这对民办初中学校和农村初中学校起到“保底”作用,“托底”所有薄弱初中学校都有学生入读重点高中。条件成熟时,直分比例可对农村初中学校再提高若干个 ,以进一步提高农村初中学校学生升入优质高中的比例。
再次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惠州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聪,2261079。刘中长,228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