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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20〕47号
对惠州市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200076号的答复
陈葳代表:
你们提出的《开云(中国)建立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和看护行业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建议》(建议第20200076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我市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完善教职工准入制度,强化联动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学生遭受性侵的制度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性侵儿童、学生案件的发生。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目标管理责任,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我市坚持把学生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落实“一岗双责”制,构建安全防护与责任体系。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建立与学校、培训机构及幼儿园之间的目标管理责任,将预防学生性侵害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责任考核,实施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制度,实现安全工作专人负责与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防护学生性侵害网络建设
提高学校、培训机构、托幼机构安防基础建设标准,认真落实校园内人防、物防、技防、巡防。安装治安视频监控和一键报警器,纳入辖区派出所110平台。在校园大门、走廊、宿舍、课室、图书馆、体育馆、走廊及围墙等重要场所安装视频监控,随时关注校园动态,从而织密技防网,筑牢安全墙。
(三)强化预防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性侵意识
在预防教育方面,我们坚持做到“三个融入”:一是融入生理卫生教育。要求全市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通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广播、宣传图片、家长会、校讯通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的生殖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融入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心育制度建设。按照“德智体美心”五育并举教育理念,凸显心理健康教育,制定发展行动计划等方案,努力构建“一体两翼三点支撑”心育模式,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讲师团,初步构建了县(区)、学校两级心理维护体系和学校、家庭、社区协作机制。三是融入法治教育。结合“七五”普法,把预防性侵害工作融入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近年来全市学校已基本实现法治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严把教师入口关,严抓师德师风建设
一直以来,我市都严把教师“入口关”,对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正在受其它行政处分期内,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进行了禁止报名的规定。同时,我们还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和内容,在市直各学校和各县(区)开展了立德树人承诺宣誓活动、“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学习宣传师德规范和师德楷模等活动,大力弘扬高尚师德,使广大教师牢固坚守职业理想,自觉践行职业道德,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做好学生的引路人。
(五)逐步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建立性侵害学生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
我市已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于2019年开通“广东省无犯罪证明信息系统”并投入使用,企事业单位、机构可向当地派出所或分局治安大队递交查询申请,对计划入职或已入职人员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查询;个人可通过手机终端、小程序申请查询。10个工作日即可获取相应查询结果。我市要求学校在招聘教职工时,对拟聘用人员均按规定进行考察,对违法犯罪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在职学校教职工,如出现违法犯罪等行为的,坚决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劳动关系。对培训机构、托幼机构等,在招聘员工时,要求用人单位对员工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查询,合格后方可录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明确适用人员范围和限定禁止范围。要进一步扩大从业禁止适用人员范围和禁入行业范围,禁入行业范围还要涵盖暑托班、夏令营等临时看护组织,
二是进一步健全师德惩处机制。要求全市各学校、各培训机构如发现教职工有违反师德行为的,要从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方面进行限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
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重点对无牌无证校外培训机构违法培训等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非法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进行清理。
四是推动制度落实到位。建立拟招录人员信息核实、用人单位强制查询、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等机制,并与公安机关的全国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库作为查询比对基础,确保从业禁止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再次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惠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锡强,2261075、18823603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