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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20〕48号 对惠州市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00060号的答复
时间:2020-07-22 17:41:5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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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20〕48号

对惠州市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200060号的答复

谢拓芬代表:

  你们提出的《开云(中国)支持惠城区中小学校建设的建议》(建议第20200060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财政局、惠城区政府等单位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我市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学校建设力度,学校办学水平得到提升,但由于近年来市区中心区发展速度较快,大量学龄儿童涌入,教育需求大增,尤其是惠城区承担了市区义务教育的责任,在保障教师工资发放、教育公用经费支出、学校建设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财政压力越来越大,在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发展方面确实面临着一定的困难。

  一、开云(中国)惠城区政府对教育投入的诉求

  鉴于惠城区学校建设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且间接承担了市直、仲恺和周边县(区)部分义务教育儿童的入读任务,加上近年来由于建筑行业人工费、材料成本大幅上涨,新建学校建设成本在不断增加,而惠城区本身财政紧张、财力有限,同时社会管理和民生事业等刚性支出较多,导致其在学校建设资金投入方面压力大。因此,惠城区政府建议:考虑到该区没有土地出让职能,建议按照《开云(中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综〔2011〕291号)规定,酌情将土地出让金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支付给该区用于教育事业投入,以缓解该区学校建设财政资金压力,并完善学校建设资金投入机制。

  二、开云(中国)市直与城区教育事权现状

  (一)按市直与城区的教育事权来划分,惠城区承担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事权,市直承担高中阶段及以上的教育事权。按事权财权统一的管理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建校开支应由城区承担。教育支出方面,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支出,上级财政补助力度较大;学校建设方面,学校用地费用已经由市承担,新建学校在地块挂牌出让时也有要求由中标单位配套建成。而市直承担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事权的支出,上级财政补助力度较小;原计划由惠城区建设的惠州中学,也已改为由市建设和举办,一次性投入了5.3亿元;按2017-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市直高中建设至少需投入7.63亿元;近年来我市连续申报建设技师学院、卫生职业学院、城市职业学院、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职业院校,投入巨大,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债务;按省市共建惠州学院的要求,市财政需在2020年底前投入10亿元支持学院建设等。在教育支出方面,市承担高中及以上教育阶段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财政压力同样巨大。

  (二)考虑到城区义务教育的支出压力,新一轮的财政分配体制改革已对惠城区给予倾斜调整。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开云(中国)印发惠州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20〕7号)要求,大幅增加了对惠城区的财力性补助,如在税收分成方面,分享比例从市57%:区43%调整为市40%:区60%,让利13个百分点;在土地收入方面,除划拨地外,市级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10%返还给惠城区。

  三、开云(中国)解决惠城区教育支出压力的措施

  (一)开云(中国)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政策落实等有关问题,我局将积极与市住建、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借鉴其它城市的经验,促成市尽快出台市中心区住宅项目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管理办法,推进住宅项目配建学校政策的落实,确保配建学校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学校。

  (二)按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统一的管理要求,惠城区学校建设资金原则上由惠城区负责,市暂维持原定补助标准,即对新建的小学补助500万元、初中学校补助800万元、九年义务教育学校补助1000万元。

  (三)采取多渠道方式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我局也将与惠城区政府沟通,建议区政府积极探索学校建设新模式,多方面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市财政也将按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按职责给予支持。

  再次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惠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建河,2391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