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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20〕50号
对惠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20200047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惠州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开云(中国)建立中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制度的建议》(提案第20200047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抓好落实。现就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对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面临的困难
义务教育执行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办法。城市中小学生家庭与学校距离一般都不远,因此不少学校在规划设计时并没有考虑校内课后服务的功能,普遍存在场地场所与设施设备不足的问题,能够用作休息室和厨房、餐厅的场所最为紧缺。此外,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也将大大增加教师的工作量。尽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面临着一定的困难,我们将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中小学教职工认识到,开展中小学校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接送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的民生工程。要求中小学校从家长需求和实际情况出发,以城镇公办学校为重点,克服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面临的困难,推进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出台我市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开云(中国)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要求,我市出台了《惠州市教育局开云(中国)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分为目的要求、基本原则、服务事项、职责分工、保障机制、实施步骤等六个部分,对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实施办法:
一是明确了五方面的内容:1.学校要发挥主渠道作用;2.课后服务的公开性原则、自愿性原则、公益普惠性原则;3.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收费事项;4.经费筹措、收费主体及从业人员劳务报酬等内容;5.各相关部门、学校、教师及监护人的职责。
二是建立了四个机制:1.经费保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探索以财政投入为主,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可通过家长承担、社会资助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经费来源,由各县(区)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成本分担机制;2.创新服务机制,可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3.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可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4.探索第三方社会机构目录管理机制。
三是提出了两个严禁:1.严禁学校或第三方社会机构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2.严禁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三)先行先试逐步铺开,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学校探索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目前,全市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主要内容有:1.在校早餐、午餐服务。有的学校中小学生早餐、午餐由学校食堂统一供应,有的学校由有合法资质的配餐企业进行配送,学校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建立用餐卫生管理制度;2.在校午休服务。如仲恺高新区的惠州一中东江学校与第三方机构(惠州仲恺高新区童安托管服务部)在校内联合开展午休午托服务,学校无偿提供校内场地、水电及部分设施设备,学生自愿参加早餐、中餐、午休(床位)托管服务;3.开展课后兴趣小组活动。有的学校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点及兴趣爱好,开设各种兴趣小组,于每天放学后开展乒乓球、足球、篮球、美术、音乐、科创等各种兴趣小组活动,让学生的课后生活多姿多彩。仲恺高新区有的学校还开展了各式各样的社工活动,如武术社团、感恩图书会、心理健康课、手工课等,让学生开拓视野,学有所成,乐在其中。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困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二是将注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一方面争取有更多的学校能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另一方面对已经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学校争取拓宽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探索第三方社会机构目录管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与各部门联合,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资质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探索建立符合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目录,供学校自主选择。
四是积极争取财政扶持,进一步完善午托资源。
再次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惠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海,226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