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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20〕52号
对惠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20200046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惠州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开云(中国)在我市中小学设立港澳子弟班的建议》(提案20200046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抓好落实。现就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一直高度重视解决港澳人士随迁子女读书问题。2014年7月28日,出台了《惠州市教育局开云(中国)境外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管理暂行办法》(惠市教〔2014〕146号)。该文件有效期满后,2019年11月18日,惠州市教育局和惠州市台港澳事务局又联合印发了《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号)。多年来,我市保障了符合条件的港澳人士随迁子女入学应入尽入。目前,全市有港澳学生2440人。按户籍分,香港户籍2419人、澳门户籍21人;按学段分,小学1391人、初中858人、高中191人。你们提出在我市中小学设立港澳子弟班的建议,为我市更好地解决港澳人士随迁子女入学拓展工作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和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采取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是我局已与省教育厅取得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上级开云(中国)港澳人士随迁子女在我省入学就读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广东省教育厅《委厅工作会议纪要》(〔2020〕4期)明确指出:“支持有条件的民办中小学开设港澳子弟班,鼓励港澳学童较为集中的广州、深圳、佛山等地探索在若干公办学校试点开办港澳子弟班”,“港澳子弟学校(班)的招生对象仅限于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学童,可以招收适量台湾学童以及华侨、外籍人员子女,不得招收内地学生”,“港澳子弟学校(班)的课程设置、教材和教学计划可按港澳通用的教育教学模式和港澳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或指南执行,鼓励开设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和地理等国家课程,其使用的教材应在每学年开学前报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等等。
二是我局和市台港澳事务局联合印发了《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号)。该办法明确:“港澳人员在我市投资、就业、与我市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不符合上述三种情况的港澳人士或其子女在我市申领了居住证的,与内地(大陆)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等参加积分入读公办学校。入读民办小学、初中的,按照所就读的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缴交学费,享受财政补助生均公用经费和电子教育劵补助,民办学校在收取学费时按学期给予抵扣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该办法还明确:“港澳学生在我市初中毕业要求升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与我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即同等填报志愿、同等享受优质高中直接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同等分数线录取、同等缴交高中阶段学费”。
三是我市大亚湾区、仲恺高新区认真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委厅工作会议纪要》(〔2020〕4期)开云(中国)“支持有条件的民办中小学开设港澳子弟班,鼓励港澳学童较为集中的广州、深圳、佛山等地探索在若干公办学校试点开办港澳子弟班”精神,大力推动解决港澳同胞子女入学就读问题。大亚湾区管委会提出:“我区积极鼓励民办学校为港澳同胞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满足港澳学生多元化的就读需求,目前,我区北大培文学校、广外附设大亚湾学校等民办学校共有一百多名港澳学生在读。接下来,我区将根据港澳籍学生到我区就读的需求情况,适时推进民办学校设立港澳子弟班”。仲恺高新区管委会提出:“对于设立港澳子弟班的问题,经与相关学校校长、教师讨论,认为港澳子弟在国内就读以随班就读的方式较为合适,这样有利于加强国内学生与港澳学生的直接交流,同时将港澳学生融入国内的爱国主义教育及社会观、人生观教育,在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四是我市将继续保障符合条件的港澳人士随迁子女入学应入尽入,并享受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免交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入读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财政补助生均公用经费为小学1150元/年/生、初中1950元/年/生,另外不分小学、初中给予教育劵补助200元/年/生。民办学校收取学费时按学期给予抵扣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港澳学生在我市初中毕业要求升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与我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即同等填报志愿、同等享受优质高中直接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同等分数线录取、同等缴交高中阶段学费。
五是如果今后有学校设立了港澳子弟班,我局督促其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委厅工作会议纪要》(〔2020〕4期)开云(中国)“港澳子弟学校(班)的课程设置、教材和教学计划可按港澳通用的教育教学模式和港澳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或指南执行,鼓励开设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和地理等国家课程,其使用的教材应在每学年开学前报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精神,保障港澳子弟班办班的正确方向和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惠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中长,2280733。林海,226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