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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20〕55号 对惠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0006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0-07-23 11:35:0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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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20〕55号

对惠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20200063号提案的答复

市工商联:

  你们提出的《开云(中国)规范管理校外培训(辅导)机构的建议》(提案20200063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现答复如下: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符合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的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培养发展学生的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的作用。但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证照不全,设施简陋,管理水平低,师资力量薄弱,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一些培训机构在原工商部门登记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超范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培训或向成人开展兴趣爱好类培训等。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我市市、县(区)教育局每年都组织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年度检查,将群众反映的问题、投诉等情况的调查处理情况纳入年检内容,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培训机构要求限期整改,年检结果向社会公示。

  2018年初,我局制定了《惠州市教育局查处无证无照办学行为工作方案》(惠市教﹝2018﹞5号),组织了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查处无证无照培训机构专项行动。当年4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开云(中国)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全国启动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在专项治理过程中,我们摸排全市各种类型培训机构有1470家,涉及培训内容主要有学科类、艺术类、语言类、托辅类、职业技能培训类、成人考试辅导类、成人兴趣培训,包含有公司、琴行、午托、晚托、早教等机构。其中惠城区排查的591家机构中,无违规行为的机构有206家,经工商部门批准、超范围经营的机构共有295家,无证无照机构有90家,我市其他各县(区)的培训机构也存在类似的情况。为进一步清理整治非法办学行为,保护依法办学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综合治理,由各县(区)政府牵头组织教育、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民政、安监等相关部门和相关街道办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机构展开联合执法检查。在治理过程中采取疏堵结合的原则,对无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宣传,查看办学条件,提出问题,具体指导,引导他们向相关部门申请,依法依规办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或者拒不整改、未取得合法手续仍坚持非法办学的,执法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取缔,强制关停,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进一步净化了校外培训机构的环境,促进了校外培训行业的健康发展。

  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市已经全部完成摸排培训机构的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2019年5月我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通过此次“回头看”活动,惠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秩序良好,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打击了无证无照教育培训机构的生存空间,进一步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的市场秩序与经营方式。2019年全年,我市无发生培训机构相关群体事件。

  截至2020年4月底统计,由教育部门审批、管理,具有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共有508所,与2017年底统计的216所相比有了大幅增长,专项整治效果明显。

  我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果断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无证机构分布广、隐蔽性强,规范和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无证办学和其他培训乱象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下一步,我市各监管职能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如下工作:

  一、明确监管主体

  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有的是由教育局审批,有的是由人社局审批,有的是由民政局登记,有的是在市场监管局登记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超范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培训或面向成人开展兴趣爱好培训的,此种情况导致管理上会出现问题和漏洞。2007年,市政府牵头成立了“惠州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40个单位和各县(区)政府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从组织架构上保障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因此,要完善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合作,通报情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下一步,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责任部门理清权责、加强统筹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联合执法以及无证办学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设置不达标、群众投诉强烈的,坚决依法查处。

  二、健全动态管理机制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下一步,县(区)政府将充分利用现有执法力量,组建由教育、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城管执法、安监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积极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的作用,对其所在区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按区域网格化规范管理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实时监控,逐步健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动态机制。各县(区)教育部门实时更新《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各县(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及黑名单。

  三、规范办学行为

  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向所在地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相对应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实事求是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教育部门定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政策法规宣传,组织相关部门或社会组织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教学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指导,积极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在行业发展、规范、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四、提升育人水平

  一是着力提升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教育满意度。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提高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满意度,完善学校服务,强化学校育人功能,缓解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外培训的依赖。二是加大对有偿家教行为的查处力度。设立违规办班、有偿兼课、有偿家教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对教师有偿补课、校外兼课、校外办补习班的治理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时刻保持对有偿家教等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资格的监管,定期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培训,强化教师队伍的教育责任,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四是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担当,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定期开展家庭教育家长课堂,密切家校沟通,传承家庭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日常检查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执法力量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日常巡查,加大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即时抄告给教育等主管部门并配合查处。同时开展对广播、电视、报纸、网站、APP等传统媒介和新媒体的监督检查,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广告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涉嫌违规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行行政约谈暨广告法律法规的知识宣贯,情节严重的将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予以坚决打击,以进一步提高企业依规发布广告的意识,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环境。

  六、建立并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

  充分发挥惠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协会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77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正式加入协会。协会根据国务院、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开云(中国)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惠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协会章程》,结合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和管理需要,制订十五项常规工作方案及八项创新管理思路。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借助协会的力量,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联系政府、服务机构,促进行业自律的功能,建立并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

  七、倡导社会共治

  教育、人社、市场监管行政部门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呼吁市民发现校外培训(辅导)机构发布违法违规行为时,及时拨打举报热线12345、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按照属地管理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举报。相关责任部门妥善处理涉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对于校外培训机构和学员之间的消费纠纷,或者直接损害学员利益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切实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惠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上如,2261075、13502577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