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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20〕59号
对惠州市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200104号的答复
张鹏代表:
你们提出的《开云(中国)控制青少年儿童不良视力发病率 进一步落实“惠州市中小学教室照明达标改造”工程的建议》(建议第20200104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关心!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共1657所,其中幼儿园780所,普通中小学校831所,中职技工学校34所。全市在校生共129万多人,其中幼儿园22.98万,小学60.94万,初中23.26万,普通高中9.52万,中职技工7.93万。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近几年我市中小学生近视率在43%-50%左右,6岁儿童近视率呈上升状态,后随年龄增加而逐渐升高,10岁左右进入近视高发年龄,升入初中后开始明显增加,16岁以上近视率增长进入高位平台期。城区学生近视率明显高于乡镇学生,惠城区明显高于龙门县,部分高中学校学生近视率更达85%以上。我市儿童青少年的视力状况不容乐观,近视防控形势较严峻。
造成近视的原因众多,现代医学普遍认为可能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一是遗传因素;二是学生的看书、写字姿势不正确;三是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接触过多,长期眼疲劳;四是用眼时光的亮度过强或者过暗,都不利于孩子眼睛的发育;五是户外活动时间较少等等。
二、主要做法
(一)开展联防联控,建立部门长效协作机制
2018年8月,教育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全面部署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提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阶段性目标,将儿童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结合深化教育改革,对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9月,省教育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制订了《广东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了家庭、学校、医疗机构、学生、政府有关部门等各方面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职责、任务和要求。2020年3月,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联合市卫健局、市文广体旅局、市财政局等7个单位制订了《惠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成立由高燕副市长为组长,市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
(二)强调部门职责,推进高质量综合防控
教育部门严格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要求,按职责推动国家有关强制标准落实。加强家校共育,保障教室照明条件改善和眼保健操制度,增加课外活动时间,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卫健部门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协同教育部门做好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指导中心和工作站管理工作,成立专家委员会。财政部门合理安排投入,保障近视防控专项经费。其他相关单位各司其职,明确责任。构建“政府起主导、部门齐配合、专家来指导、学校抓教育、家庭要关注”格局,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高质量推进。
(三)实行多措并举,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广东省小学教育装备标准(修订)》及《广东省初级中学教育装备标准(修订)》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且灯管应垂直于黑板;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黑板照明应另设2盏横向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分布均匀,符合相关标准,自然采光不足时应及时辅以人工照明。同时,学校要为不同年级配备不同型号的课桌椅,按照国家2015年颁布的实施标准《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3976-2014),为学生身高配置适宜型号的课桌椅,每一教室内需设有3种及以上不同型号的课桌椅或使用可调式课桌椅。为确保各项标准能落到实处,我局每年会同市卫生健康、卫生监督等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对发现问题的学校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学校限期整改。
(四)狠抓预防为主,实行关口前移防控策略
我市于2012年在全市推广学生大课间及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要求各学校积极组织倡导学生开展各种体育锻炼活动,特别是户外运动、乒乓球、羽毛球等有益于眼肌锻炼的体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目前我市中小学校大课间已开设有太极功夫扇、集体跳绳、校园集体舞、跑操、广播体操等项目。我局还要求学校切实减轻课业负担,减少学生近距离、长时间用眼,坚持落实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定期组织开展视力监测,全市中小学生每学年都进行一次健康体格检查(包含视力检测),体检结果及视力情况及时告知家长,对视力不良学生会建议其尽快到正规的医疗机构接受规范的检查治疗以及科学验光配镜,同时提醒家长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避免不良用眼行为,并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鼓励孩子多参加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通过以上多种方式,积极预防,使学生、学校、家庭“三位一体”,共同做好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五)落实健康教育,普及科学用眼知识
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落实学生健康教育课,将用眼健康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五有”(有教材、有教案、有计划、有考核、有评价)。每年的6月6日“全国爱眼日”,组织学校做好预防近视的宣传教育活动,举行“五个一”活动,即一次主题班会、一期主题板报、一次主题讲座、一篇主题作文、一场眼保健操或正确坐姿评比等活动。各学校邀请医疗机构的眼科专家走进校园,开展面对面的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和咨询,帮助学生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和用眼卫生习惯。特别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生线上学习时间比以往增多,增加了近视风险,我们充分利用自媒体,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站、学优平台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普及科学用眼“三个一”原则(读写距离要一尺、手拿笔尖距离要一寸,胸口离学习桌要一拳)、“202020护眼”法则(看电子设备20分钟后,孩子要向20英尺(6米)外,远眺不少于20秒以上),强化学生的爱眼护眼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力争按期实现达标任务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制订的《广东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以及我市制订的《惠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到2023年要实现全市学校教室照明全部达标。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前期我局对全市学校教室照明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全市66所学校(幼儿园)需改造教室采光,共需改造自然采光的教室585间;205所学校(幼儿园)需改造教室照明,共需改造照明的教室2850间。力争到2023年全部完成改造,实现达标任务。
(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严格按照惠州市《开云(中国)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的通知》要求,从严禁通过考试选拔学生、规范编班行为、认真执行课程计划、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建立班级作业平衡机制、注重提高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禁违规补课、禁止与校外培训机构不正当联系、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难度、规范竞赛管理、严禁下达升学指标、加强对家长的宣传教育、强化问责和处理等十三个方面加强管理,督促落实,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教学和布置作业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学生探究式学习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控制在每天30分钟内。
(三)构建网格化综合防控体系
2020年3月25日,惠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指导中心在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该中心将打造成为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健康教育科普基地,主要配合教育、卫健等行政部门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区特色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体系;承担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总体规划、专家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组织协调等任务;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开展校园视力普查、视力监测等,并针对不同学龄段、不同类型近视儿童青少年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同时做好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建立视力档案、数据统计和分析评估等工作。下一步,指导中心将下设若干工作站,负责组织协调近视防控专家委员会和辖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家长委员会等积极配合参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实行网格化防控。
(四)精准施策“防”“控”相结合
近视防控要找准突破点,开准药方,精准施策。首先突出“防”,重点做好儿童近视的预防,关口前移,真正从娃娃抓起,培养儿童良好的爱眼护眼习惯,“防”的目的就是避免患上近视。其次就是“控”,要让已近视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速度慢下来,防止发展成为高度近视,把发展势头控制下来。防控相结合,打好综合防控的组合拳。
(五)强调家校共育,突出家庭职责
家庭和学校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两个重要阵地。家长增强防控意识对于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具有重要影响和决定性意义。家长应学习并掌握科学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知识,我局开发惠州家校共育网络平台,建立家长学员注册、学习考勤等积分管理制度,将科学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知识等纳入家长课程学习范畴,并根据家长完成线下、线上家长课程学习情况(次数、时长),作为评选优秀(星级)家长的重要参考。
(六)加强部门合作,完善协作机制
儿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近视防控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需要久久为功。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卫生健康、宣传、市场监督等部门的合作,严格按照《惠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医校协同机制,发挥联防联控优势,邀请辖区内医疗机构眼科专家进校园指导,营造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良好社会氛围,让孩子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和光明的世界。
再次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惠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占美泉,2211031、13652768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