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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21〕37号 对惠州市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036号的答复
时间:2021-08-23 10:26:2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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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21〕37号


对惠州市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210036号的答复


杨玉婷代表:

  你们提出的《开云(中国)节假日开放公立学校体育设施的建议》(建议第20210036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目前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公立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近年来,我市已有部分条件许可的公立学校体育场地通过俱乐部等形式向社会有偿开放。我市于2016年根据全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条件和运动锻炼人群地域分布情况,确定了市体育运动学校、市华罗庚中学等10所被认定为省级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示范学校的室外体育场免费对外开放。通过上述学校体育场地的开放,对促进我市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增加群众运动场地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在总结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我市拟定了《惠州市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指引》,对体育场地设施条件、开放时间、保障制度、入校资格、信息发布以及监督制度等方面作了规定。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与相关会办单位共同研究,为做好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相关工作,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以政府统筹、确保安全、校内优先、服务公众、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多方参与和体现公益为原则,做好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在保证师生和校园安全,优先满足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及校内活动需求的前提下向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开放,通过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职责、加大后勤保障、优化服务,逐步建立完善可持续、经济高效的开放运行维护服务机制。

  (二)深入推动落实《惠州市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指引》,继续完善细化工作细则。一是健全场地开放制度。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建设,积极为场地开放创造条件。满足开放条件并适合开放的学校制定场地开放实施方案,明确负责人和联系人,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开放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二是合理确定开放对象。学校体育场地开放主要面向本校学生、学区内学生、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各学校根据体育场地面积、适用范围和开放服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开放对象范围和容量。建立开放人群准入制度,实施开放对象信息登记和准入资格审核,严格入校身份识别。

  三是明确场馆开放时间。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利用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和课余等学校正常教学与体育活动之外的时间进行,实行定时定段与预约开放相结合的办法,明确具体开放时段、时长。四是完善场地开放风险防控和安保机制。与属地公安、医疗、社区(街道)等部门紧密协作,制定完善场地开放安保实施方案和突发事故紧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做好治安管理和安全保障,加强开放时段治安巡查,鼓励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对校内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到场地开放分步推进、有序推进。

  (三)加快场地开放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学校体育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具有特长的社区居民参与场地开放工作的志愿服务,充分发挥他们在活动组织、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优势,大力开展相应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场地开放管理人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多方筹措资金,探索多元化成本补偿机制,保障场地开放管理维护资金。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明确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收费项目、标准、经费使用的范围和程序。创新工作思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开放,尝试委托第三方机构专业组织运营模式。

  (五)继续做好市体育运动学校、市华罗庚中学等10所省级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示范学校的室外体育场免费对外开放工作。

  (六)加强宣传工作。推进体育场地开放工作信息化,通过多种方式公开场馆开放的时段、区域、项目和相关服务,公告使用体育场馆的程序、途径和办法,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引导更多群众参加运动锻炼。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办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持续深入推动有关工作的开展。也欢迎你们继续为我市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健身事业发展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为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积极争取和提供帮助。


  惠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袁可天,13502284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