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nhtml; content.open(); content.write(prnhtml); content.close(); newWin.window.print(); }
惠市教案〔2022〕54号 对惠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2003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7-11 15:37:15 来源:本网

  [B]

  惠市教案〔2022〕54号

对惠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220033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惠州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开云(中国)实施强师工程 推动我市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第20220033号)收悉。结合各职能部门回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惠州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上级有关乡村教师工作部署,以深入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强师工程”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为抓手,有序推进乡村教师师德建设、补充配置、待遇保障、职务评聘、专业发展、荣誉表彰等政策举措,不断提高乡村学校的教育教学整体质量,有效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目前,全市乡村学校近400所,乡村学生近80万人,乡村教师近4.6万人,乡村教师队伍的规模、结构、素质呈现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弘扬高尚师德

  长期以来,我市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一是在全省率先创新成立学校师德师风监察组,实现对学校教职员工监察全覆盖。二是在全省率先创新开展师德承诺宣誓活动,印发实施《惠州市教育系统教职员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信用承诺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教职员工的信用建设和师德建设。三是全力推进北京师范大学师德涵养(惠州)实验区各项建设,着力构建以“正向引导+文化涵养+制度约束”的师德涵养制度体系。四是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中国梦·园丁美”活动和师德师风征文、微视频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近年来全市有3名教师被评为“中国好人”“广东好人”,102名教师被评为“惠州好人”。五是加强师德教育,要求各校广泛宣传,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通过“双周学习日”、集中专题学习等方式,在全市教育系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和育人行为。六是制订印发《开云(中国)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遭受性侵害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警醒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大预防和宣传力度,构建对未成年学生更加有力的保护网络。七是实施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严肃处理师德违规行为。

  (二)建立健全乡村教师管理制度,促进乡村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1.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贯彻实施《惠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全力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全市七个县区已于2018年出台本地“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推进实施,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实现城乡教育师资的统筹配置,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市近五年来共选派了近1万名校长教师进行交流轮岗,每年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均达到省定5%的标准,2021年全市共选派了2044名校长教师进行交流轮岗,交流轮岗人数占教师队伍总数的6.42%。2019年以来,惠城区、博罗县等区县对本辖区内学校校级领导进行了换届调整。

  2.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通过调剂编制,部分增加编制,定向乡村教师招聘,城乡教师交流,招收临聘教师,与师范院校合作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落实省的“银龄讲学”计划、“三支一扶”和“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等方式,优先补充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部分县(区)实行新进教师需先到乡村学校服务一定年限的规定。各地试行统招统分全县(区)体育、音乐、美术教师,或由镇(街)中心学校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五小科”(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信息技术)专任教师,确保区域内学校开齐开足相关课程,乡村体育、音乐、美术以及科学、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短缺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科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例如:龙门县从2016年以来共招聘了近600名本科以上学历教师,基本都充实到乡村小学任教,并要求任教5年后方可申请调动。惠东县近五年来,为乡村中小学招聘了437名教师。惠城区从2017年以来共招聘了2715名教师(815名教师分配至乡村学校任教),其中招聘编内教师1104人(到农村任教的编内教师475人)。

  3.大力推进城乡教育联动。我市从2011年开始,按照“六个支援”(支援先进的办学理念、支援优质的师资队伍、支援实用的教研成果、支援教育信息化建设、支援必要的教学设备、支援初中毕业生劳动技能培训和就读高中阶段学校),“三个联动”(联动管理、联动教研、联动考核)的要求开展学校与学校之间对口帮扶活动,为乡村和薄弱学校送去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近年来也安排一部分乡村学校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学习,不断提高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部分县区实施“督查员”制度,从县区学校选派优秀骨干教师到面上学校、乡村中心小学挂职副校长兼教育督查员,指导所在学校的课程设置、课程实施、课程反馈、教学评价和教研活动,以及学校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提高和带动乡村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三)持续改善乡村教师待遇,不断提高激励保障水平

  1.全面保障落实乡村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一是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两相当”政策(即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县域内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和“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即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每年增加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确保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与公务员同步增长。教师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全面落实。二是保障落实山区和乡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月人均补助达到1000元以上,惠及近1.7万名农村教师。目前乡村教师队伍比较稳定,向城市流动明显减少,部分地方出现教师从城市向乡村学校“回流”现象。

  2.教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进一步向乡村教师倾斜。一是在中小学教师职称政策方面给予乡村教师倾斜照顾。目前,惠州市对长期在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从教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不作课题、论文、荣誉称号等硬性要求,坚决破除“唯论文、唯帽子”不良导向。同时,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在学校没有空缺岗位时仍可不受岗位限制申报职称评聘(考核推荐等程序不变)。此外,要求“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城镇中小学教师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推动优质师资力量向乡村学校转移,带动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自2016年以来,一大批乡村教师通过评审取得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职称,从教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队伍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二是为大力表彰乡村教育人才,2016年我市新增110名评优指标,全部分给乡村教师,扩大评先评优向乡村教师倾斜范围。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推荐乡村教师。近年来还单列表彰“惠州市优秀乡村教师”。2021年,17名乡村教师被评为南粤优秀教师,145名乡村教师被评为“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乡村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市级先进个人。

  3.推进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我市有条件的县(区),乡镇、乡村学校通过周转房(具有临时性、过渡性、周转性)等方式,为无房教职工、新入职教职工解决住房困难,促进教师在乡村学校安心从教。

  (四)培训培养体系建设日臻完善,教师专业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1.打造教育人才培养平台。一是我市于2020年正式启动实施惠州市基础教育“头阵计划”人才培养工程,预计通过三年在职和脱产相结合的系统培养,在我市打造180个中小学“1﹢N”卓越团队,培养约1080名市级名校长、名班主任和名教师(其中乡村学校校长、班主任和教师共有317名),为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打头阵、做示范、当引领。二是继续开展中小学校长暑期研修培训和教育系统中青年干部研修培训,持续加强我市教育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师德师风教育,提升现代学校治理能力。

  2.多措并举推进教师培训向精细化发展。一是我市已构建形成市、县(区)、学校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教师培训体系。2021年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中心)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通过网络学习、集中研修、“送教下乡”、跟岗学习等方式完成全市高中和市直学校教师全员网络培训、全市中小学校(园)长暑期研修、惠州市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全员培训、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幼儿园)专业科目全员培训等师训项目200余个,培训校(园)长、教师15.1万余人次,为全市中小学教师完成一年42学时的全员培训,以及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任务提供了支撑。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也分别通过校(园)本研修方式,组织本校教师完成一年18学时的校(园)本研修学习。二是积极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工作。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启动市级信息技术专家库推荐遴选工作,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城镇学校和乡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同步提高。

  二、开云(中国)提案中三个建议事项的对接了解情况

  (一)开云(中国)“创建‘全市统筹、县(区)参与’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机制,精准补充乡村教师”方面

  为进一步精准补充乡村教师,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乡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从2018年开始,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实施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含惠州市的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并制订了《广东省教育厅 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云(中国)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20〕2号)。根据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培养需求,结合我省各师范院校(含以师范教育为主的院校)的承接培养师范生规模和能力,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从教、限期服务”的原则,每年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全科)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为高中阶段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学历层次教师。我市的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每年培养计划共有200多名师范生。

  公费定向培养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按照本专科学历层次每生每年2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层次每生每年3万元的标准安排给各培养院校。由各培养院校负责统筹管理和使用,专项用于公费定向培养对象在培养院校基本修业期内免除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资料费、实习实践费和发放生活补助等,其中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照一年10个月按月发放。培养经费及生活补助费标准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国家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据了解,我市若要参照省的做法,与惠州学院等师范院校合作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一是要统筹对接协调多个部门(单位),如编制部门的编制使用及管理、人社部门的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财政部门的培养经费保障、教育部门的培养需求计划及与培养高校联合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二是培养高校需向省教育厅报批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方案。鉴于以上事项需要多方协调和我市的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已纳入省的定向培养就业范围,我们将积极探索和沟通对接,选取定向培养意愿比较强烈、财政资金比较有保障的某个区或者县作为试点,与惠州学院联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待总结经验后,再适时在其他县(区)推行做法。

  (二)开云(中国)“借力惠州学院,建立‘师范生顶岗实习—在职教师离岗培训’合作机制”方面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开云(中国)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21〕55号)、《广东省教育厅开云(中国)做好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21〕27号)精神,惠州学院与惠州市教育局签订了《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对帮扶框架协议》及《任务清单》,共同开展师范生实习支教置换教师培训。借此机会,惠州市、县(区)教育局将加大与惠州学院的合作力度,由惠州学院每年选派更多的在校师范生到惠州市、县(区)学校进行为期1个学期的实习,并按照一定比例置换当地学校教师到惠州学院参加脱产培训。

  (三)开云(中国)“增设‘头阵计划’乡村教育专项,助力乡村教师的团队发展”方面

  一是目前我市基础教育“头阵计划”1080名领头人和培养对象中,已经有317名为乡村学校校长、班主任和教师(其中“1+N”卓越团队领头人35名、培养对象282名)。二是鉴于我市基础教育“头阵计划”承训机构已经通过招投标方式产生并已签订合作协议,目前正处于培养周期内且财政经费已定,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研究,争取进一步向乡村学校校长、班主任和教师倾斜,增加培训人员数量或扩大培训班次规模。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通过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加强乡村教师师德诚信建设、大力推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等举措,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满足乡村教育优质发展需要。

  (一)深入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大对县域内学校教师的统筹调配力度,进一步做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继续为乡村学校招聘引进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学科骨干教师,特别是紧缺学科教师,不断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全面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惠州市教育局已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惠州学院、广东金融学院签订《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对帮扶框架协议(2021—2025年)》,建立双方教育协作帮扶与共建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支援方在管理、人才、资源、技术方面的优势,通过培养优秀中小学校校长、培养名优骨干教师队伍、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强化基础教育职前培养等举措,助力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学校管理、党建团建队建、教学质量、师资素质、办学水平等方面全面提升,推动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同时,惠州学院也已获批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新增建设项目单位。“十四五”期间,惠州市教育局将和惠州学院依托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平台,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协同合作机制,深入推进校地合作,对标对表落细落实校地结对帮扶工作,把资源投放到基础教育较为薄弱的乡村学校,进一步加大对乡村学校的支持力度。

  (三)大力推进乡村学校教师培训培养。一是深入推进基础教育“头阵计划”人才培养工程,积极发挥180个“1+N”卓越团队、1080名领头人和培养对象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扩大辐射带动效应,不断促进我市城乡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学校整体发展。二是积极落实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部署,扎实做好我市惠东、博罗和龙门三县教师的全员轮训工作。三是继续开展好2022年度市级优秀校(园)长、教师“送教、送课、送培”三送下乡活动和乡村学校书法骨干教师专项培训等乡村学校教师培训项目。四是推动各县(区)扎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和学科教师培训等师训项目。五是发挥县(区)教师发展中心在区域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的职能作用,大力推进乡村教师培训和相关教育科研活动。

  (四)全面保障乡村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一是继续保障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全面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二是在教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培训培养等方面进一步向乡村教师倾斜。通过多措并举,让优秀的乡村教师“招得到”、“留得住”、“不想走”。

  感谢你们对惠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惠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兴锐,228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