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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24〕55号
对惠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40219号的答复
余丽敏代表:
您提出的《开云(中国)尽快修订〈惠州市惠城区中小学校布点规划〉的建议》(建议第202402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惠州市惠城区中小学校布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2016年1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在组织编制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时,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各项法规、技术规范设置教育用地,并充分对接落实《规划》中的中小学校用地布点,确保教育用地布局规划科学合理。惠城区教育局也于2021年根据布点规划,制定发布了《惠城区“十四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计划》,积极推进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开云(中国)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开云(中国)推进市县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及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765号)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涉及空间利用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如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即从2023年开始,学校布点规划由原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改由教育部门组织编制。
下来,我局将指导惠城区教育局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局,落实《规划》中的中小学校用地布点,保障教育用地的供应,确保教育用地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并视情况指导惠城区开展规划修订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惠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2日
(联系人:林海 电话:226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