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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24〕64号对惠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40113号的答复
时间:2024-07-23 15:09:28 来源:惠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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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教案〔2024〕64号


对惠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40113号的答复


邓志聪代表:

  您提出的开云(中国)为教师和家长“减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教师减负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对标对表全面梳理,研制清单狠抓落实。2021年,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和省文件精神,我市印发了中小学教师减负事项19项、中小学教师减负市级保留项目(第一批)24项,扎实推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相关工作。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我市及时将清理规范教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填表、统计等工作,把减负工作作为提升教师活力、提高整体素质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目前,我市正在组织开展2024年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教师减负专项整治行动,市直及各县(区)已公布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投诉举报热线和邮箱。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我市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深刻认清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对减负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惠州市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组,统筹抓好、扎实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目前,工作组的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开云(中国)中小学教师减负的各项工作也在进一步的规范推进。

  (二)制定减负清单,明确责任要求。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环境,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前期我局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惠州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惠州市中小学教师减负市级保留项目清单(第一批)》,我市严格按照《清单》规范涉及学校教师的各项工作。同时各县(区)也研究制定了本级减负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清单内容作出动态调整,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要求教师填报数据,杜绝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现象,并要求各中小学不得以微信、QQ群等上传工作场景代替实际工作评价,切实减轻教师负担。各级教育部门及各中小学坚持以教育教学工作为中心,全心全力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其他非教育教学工作均须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且不能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合理安排。

  (三)健全督导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为认真抓好教师减负组织实施工作,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和学校教师各项权益,我局一方面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作为教育督导和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督查;另一方面畅通网络问政平台、教育服务热线、12345热线等诉求渠道,依法依规处理教师减负投诉、反映问题。我市其他部门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均经市、县(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组织开展,未经教育部门研究同意的不得在学校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及时推送中小学教师减负措施和相关政策,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关心教师减负工作,正确理解教师负担的目的意义和任务要求,凝聚全社会对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的共识,为教师减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经过梳理和整治,我市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基本达到了国家、省整改要求,我市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全市中小学教师负担得到较大程度的减轻,中小学教师更加能够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对创设良好教育教学氛围,弘扬全社会尊师重教风尚,推进教育事业公平而有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和省有关教师减负等文件精神,结合您的意见建议,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更加扎实稳步的推进。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减轻教师与家长的负担,禁止要求家长下载各类与教学无关的APP及观看视频任务,为推进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惠州市教育局

2024年 6月13日

  (联系人:李明芳,电话:2261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