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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公告
时间:2023-10-17 16:14:31 来源:本网

  惠州,地处广东省东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北端,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全市陆地面积1.13万平方公里,占整个大湾区面积的五分之一。下辖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5个县区,设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国家级开发区,常住人口606.6万人。

  惠州坚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坚定打造更具核心竞争力的石化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以及生命健康“2+1”现代产业集群。2022年,实现年度地区生产总值5401.2亿元,增长4.2%,增速居全省第一。工业总产值在2021年破万亿,在跻身广东省第五个“万亿工业大市”的基础上,2022年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达11122.22亿元,同比增长10.1%。多项经济指标稳居全省前列。

  根据惠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惠州市教育局定于2023年10-11月在北京、广州、武汉、长春、西安等地公开招聘205名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待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惠州市教育局统一分配至市直有关公办中小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即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其中,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岗位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招聘对象: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9.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审查的;

  10.年龄、工作时间等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10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应为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工作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1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具体岗位条件

  详见《“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位表》(北京场)(武汉场)(长春场)(西安场)(广州场)。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简称《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资料。应聘者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翻译件。

  (三)岗位待遇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应聘者报考资格网上初审→发布笔试考试通知(含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应聘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并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及查分→现场审核报名资料、验原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公布总成绩→面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考察合格后才能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环节。笔试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70分,笔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点。总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计算,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折算而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全部小数,不四舍五入。

  (一)报名

  采取网络系统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计划在北京、广州、武汉、长春、西安等地设置考点,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的1个考点,且限报其中的1个职位。具体报考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1.网上报名时间。

  武汉场:2023年10月20日8:30时至10月26日17:30时止。

  广州场:2023年10月26日8:30时至11月1日17:30时止。

  北京场、西安场、长春场具体报考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惠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的“‘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应聘者务必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如因所填写资料真实性有误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出现有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并在网上打印《“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管,面试前的资格现场验证中需提交)。

  3.根据《开云(中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资格初审

  以应聘者的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

  (三)笔试确认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须分别于以下时段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1.武汉场:10月26日晚上20:00时开始至10月27日上午11:00时结束;

  2.广州场:11月1日晚上20:00时开始至11月2日上午11:00时结束。

  操作方式:登录“‘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有关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发布笔试考试通知(含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笔试考试通知,公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笔试的时间、地点、考试有关事项。应聘者在考试前登录“‘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笔试、现场资格验证、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验原件)。

  )笔试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1.内容:主要考查教育综合能力(综合卷),以闭卷形式进行。

  2.公布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核和面试通知: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者的笔试成绩。并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资格审核和面试有关事项。

  3.查分时间:应聘者如果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须于规定时间前填写《应聘者查分登记表》,送交招聘考试考务小组指定地点进行查分。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现场核报名资料、验原件、发放《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1.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有关资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验完后返还)和复印件(需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凭《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可以立即到“现场审核办公室”向我局申请复核,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复核一次。

  2.现场验证时需提交以下有关资料(应聘者资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需交原件,一式1份)。

  (3)资格审核前6个月内的应聘者本人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2张(大一寸、蓝底),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应聘岗位及职位代码,一张贴报名表,一张交验证人员(贴《面试通知书》)。

  (4)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5)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奖项都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6)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注意: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7)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请在现场验证提交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须提交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专业有关证明资料。注意: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8)其他要求:

  ①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拟归来人员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②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以下资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③符合加分的应聘者还需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④入围面试应聘者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我局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1.形式:以讲课的形式进行。

  2.内容:主要考查应聘学科的中小学校文化知识传授能力。

  3.有关考试时间说明:应聘者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成绩确认: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内“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八)公布总成绩和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

  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者总成绩和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并告知面谈签约的有关事项。

  (九)面谈签约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相关说明:

  1.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面谈签约人选。

  若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的高分者为面谈签约人选。

  2.因面谈签约需要,请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带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因出现入围面谈签约人员自主放弃签约、未在规定的面谈签约时间内签约等情形而导致拟面谈签约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谈签约其他应聘者(应聘者的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我局负责组织体检人员按要求到当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并根据新教师入职背景审查要求增加心理健康测试等检查项目。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我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期间,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征信等证明。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惠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经批准聘用的教师签订在惠州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的《协议书》,并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八、依次递补

  因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或者应聘者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者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者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书,或者应聘者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应聘者的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到达70分以上)。若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的高分者为递补人选。若均相同需进一步加试,加试以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组织,时间为10分钟,以提问方式进行。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编制、报到、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全程实行诚信承诺和全程资格审查,任一环节审查出应聘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或者明确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仍进行报名或考试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者违反报名要求多报考点或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考试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52-226071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号。

  惠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

  (二)监督电话:

  惠州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52-2691522。

  附件:

  1.“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位表(北京场)(武汉场)(长春场)(西安场)(广州场)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惠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1:“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位表(北京场).xls 附件1:“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位表(广州场).xls 附件1:“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位表(武汉场).xls 附件1:“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位表(西安场).xls 附件1:“惠”聚优才——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教师职位表(长春场).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