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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云(中国)开展2022年惠州市中小学“家校共育示范校”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自查自评、自愿申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查推荐,市教育局审核确定,拟认定惠州中学等15所学校为2022年惠州市中小学“家校共育示范校”。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4日。
若对拟认定学校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教育局思政法规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
联系人:张华东,电话:2671101。电子邮箱:hzjyszfgk@huizhou.gov.cn。
附件:拟认定2022年惠州市中小学“家校共育示范校”名单
惠州市教育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
拟认定2022年惠州市中小学“家校共育示范校”名单
(共15所)
一、市直(2所)
惠州中学
惠州一中南湖校区
二、惠城区(3所)
惠州市第四小学
惠州市富民小学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中心小学
三、惠阳区(1所)
惠阳区新圩中学
四、惠东县(3所)
惠东县惠东中学初中部
惠东县大岭中心学校
惠东县平山第二中学
五、博罗县(2所)
博罗县园洲中学
博罗县罗浮中学
六、大亚湾区(2所)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惠州大亚湾小学
大亚湾区霞涌第一小学
七、仲恺区(2所)
仲恺高新区第二中学
仲恺高新区惠南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