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
这是各级媒体和领导对我市教育系统全面提升农村教学点办学水平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为深入贯彻落实市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把办好农村教学点工作推向高潮,确保取得实效,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深化提升农村教学点办学水平工作的思想认识。教学点是农村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提升教学点办学水平是我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和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大背景下的必然要求。只有努力缩小教学点与中心小学和城市小学办学水平的差距,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现代化,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公平与教育惠民。要以各级媒体的报道和领导的批示为动力,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办好农村教学点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要对前一阶段提升农村教学点办学水平工作查漏补缺。要对照《惠州市提升农村教学点办学水平实施意见》(惠市教〔2014〕43号)和全市提升农村教学点办学水平工作现场会精神,检查前一阶段工作情况。看有无将现场会精神向县(区)政府汇报,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提升教学点办学水平工作的人、财、物和相关政策方面支持;有无将现场会精神传达到有关中心小学(或村小)和教学点以及结对的城镇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是否“动”了起来;有无把提升教学点办学水平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出台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是否将责任分工落实到各职能部门,正在一步步、一项项扎实推进;中心小学(或村小)有无履行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四中心”(行政管理中心、教育教学管理示范中心、教师培训中心、教育教学科研中心)作用,“五小科”教师巡教制度、集体教研制度是否落实。
三、要加强对城镇学校结对帮扶农村教学点活动的督导检查。“3个100%”中,落实“100%农村教学点班级装备多媒体电教平台”与“100%农村教学点教师到城镇优质学校培训学习”的任务主要由县(区)教育局直接组织完成,而落实“100%农村教学点和城镇优质学校结对帮扶”的任务主要由城镇学校完成。本学期时间过去大半,帮扶任务紧迫。因此,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城镇学校帮扶农村教学点活动的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将参照《惠州市城镇学校与农村教学点结对帮扶协议书(参考样式)》于6月抽查有帮扶教学点任务的城镇学校。
四、要重视提升农村教学点办学水平工作的信息报送交流。为营造氛围、加强指导、沟通信息、交流经验、表扬先进、推进工作,我局在《惠州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工作简报》刊发各单位工作动态信息稿件。县(区)教育局和有帮扶教学点任务的城镇学校应确定专人兼任信息员,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电子邮箱:hzcxjyLd@163.com。稿件注明单位、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附:惠州市城镇学校与农村教学点结对帮扶协议书(参考样式)
惠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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